| 336*280, 广告 真的没想到,以“限价房”形式出现的“经济适用房”不但至今没退出历史舞台,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真的没想到“集资建房”(小产权房)现在居然还能卷土重来;
真的没想到“单位自建房”居然又成了某发达城市的“房改新政”;
真的没想到,公众对这些复辟了的房地产双轨制现象不仅不予警惕,还表现出了广泛的好感甚至欢迎…………我不禁要揪着绞痛的良心问一问我们的公众:是不是复辟和倒退真的能给我们带来“人人有房住”的理想?????!!!!
其实谁都清楚,“限价”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其实是房地产双轨制的一种表现,既是开发市场(土地一级市场)的双轨制,又是房产市场(二级市场)的双轨制。这种双轨制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的产物,所以也别指望它的结果是公平的。这些年来,很多人都在检讨“经济适用房”制度的缺陷,我觉得这种努力是多余的,就如同你至今还在检讨奴隶制的缺陷一样,你觉得你有能力完善它吗?你有必要去完善它吗?
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可以问倒所有支持“限价”的“经济适用房”的人:“什么人应该住经济适用房?怎样确保这些人能住上经济适用房而不是其他人?”既然没有一个有说服力的标准,即使有了这个标准又无法保证公平地使用这个标准,那么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那是因为所有打着“追求公平”旗号支持“经济适用房”的人,都希望自己成为不公平的幸运儿。既然大家都有这么个阴暗的想法,于是阴暗的做法就得以大行其道。十九年前,我就听一位热血学者在演讲时大声说:“中国人哪,我再不相信你们所追求的公平……”,现在我真的很想重复他的感慨。
在北京,只有已经取得了北京户口的市民才有机会买限价的经济适用房,那些同样在北京工作却没有门道拿到北京户口的“外地人”就没有这个资格;即使你有了北京户口,如果没有单位承认你是困难户,你也没有资格去买经济适用房,那么那些被证明是困难户的人真的就是比你还困难的户吗?…………不用我再分析下去,你就会发现,这个制度一准会把地产腐败普及到最基层的群众中去。但是为了使自己有可能成为腐败的得益者,成为不公平的利益主体(哪怕只是为了有这种可能),房奴们和假房奴们和非房奴们都可着劲支持那个根本不可能公平的经济适用房制度。最后,当他们得到这个特权以后,还得去排三天三夜的队,还要抽签,抽不到上上签还是一场空欢喜。可怜的侥幸心理,可怜,真的很可怜。
事情明摆着,过去计划经济的受害者,也是后来双轨制的受害者,但恰恰又是这个双轨制的拥护者。坚持和主张开发经济适用房的,与过去生产队主张“按尾数分鱼”的会计一样,盘算的都是如何“先搞乱,后乱搞”;而那些拥护这种不公平分配方法的农民(只有农民意识,才会支撑这种荒唐的循环)们,盘算的是“也许我会成为受益者”。可怜的小农的狡猾,可怜,真的很可怜。
在过去(1949至1999)差不多五十年的时间里,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分不到房,也买不到房,也看不到象样的房子。为什么?分配制,供给制,该死的计划经济。后来,有了市场经济了,一些城市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甚至冒着犯法(注:以前房地产开发和买卖曾是触犯宪法的)的风险,终于让房地产市场化了,人人都可以凭金钱买到房了,于是全国各大城市都有条件有能力有手段大量开发房子供应给想买房的人们了。……我们真的应该感谢那些让房地产市场化的人,没有市场化,就没有公平交易,没有公平交易,就不会有房地产繁荣的今天。但是,就有人混水摸鱼,有人占公众的便宜:当大家拿着市场的价钱在买房时,他拿着特权去占房。为了防止老百姓群起攻之,他告慰大家说:放心,其实你也有这样的机会的。于是,双轨制存在了,双轨制还将继续存在下去。
这种阴暗的双轨制有很多种存在形式。经济适用房是较为“光明正大”的一种。而“集资房”、“单位集资房”、“单位自建房”则本来是“过街老鼠”式的双轨制,当年只是一些不知死活的小官僚胆敢与奸商们这么勾兑,或者是一些超级权力机构敢于这么乱搞,但是最近好象世道变了,在一片“对开发商的声讨声”中,个别城市公然堂而皇之地推进“集资建房”、“单位集资房”、“单位自建房”,南方某个最早推动房地产市场化的城市(也许是广州吧),竟然由市长大人出面,当着记者的面替某特权企业落实“单位自建房”。请问,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集资建房?如果是,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圈到土地建房?是不是任何单位都可以集资建房?是不是任何单位都可以自建房,还可以分产权?而且自建房后还可以给职工个人办“房改房”手续????!! 如果这些做法都可以,那么那些没有特权单位和单位特权的人怎么办?他们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没有一个能给他特权的好爸爸?!
双轨制的实质,是把非市场化的特权带来的利益抓紧时间分配给特权人群。而这种“利益”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最终还得分摊到真正按市场规则去买房的人头上。所以,当你感叹房价越来越高的同时,有没有发现,就因为大量的房产是低成本甚至零成本被人占有了,所以才会造成市场化房产的短缺,于是才有了超高房价。双轨制,这种人为制造社会不公平的做法,早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任何双轨制都有漂亮的借口,最简单而响亮的借口是“要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可是,为什么那么多年不去大量地建平租房和廉租房?为什么不对特困户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公益住房援助?为什么偏偏爱上那些双轨制开发?……道理不用说人人都知道,因为双轨制的水混,因为双轨制的水深,因为双轨制别人看不明白利益给了谁。但是,这种双轨制的存在,必定会使中国的房地产业越来越无法走上规范化道路,暴冷暴热的投机性开发将成为这个行业的一个痼疾,大多数中国老百姓的购房理想会越来越难以实现。关于住房的公平,将被公众用自己的脚践踏殆尽。所以最后我要总结说,我不支持那些貌似公益的双轨制做法,“限价房”搞得越多,真正的房奴越买不到房。越搞限价房,房奴越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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