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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随着基金净值的快速上升,有关开放式基金巨额赎回的传闻在市场又此起彼伏。我们认为,开放式基金不是储蓄,尤其是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对基金资产的短期波动有重大影响。因此,加强申购赎回信息和持有人结构信息的披露工作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在2001年关于开放式基金要不要像封闭式基金那样披露前十大持有人的讨论中,占据主流地位的观点认为,“与封闭式基金不同,开放式基金主要通过商业银行网点销售,其品种特征类似银行储蓄,所以就不必披露开放式基金前十大持有人及其相关信息”。当时笔者就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该主张在程序上也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不符合。
持续的申购与赎回活动,使投资者对开放式基金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要求比封闭式基金更高。但令人遗憾的是,开放式基金没有披露前十大持有人及其相关信息。有讽刺意味的是,今年9月以来,美国共同基金恰恰在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环节上爆发巨大丑闻,并导致司法部门强势介入。美国证监会受到广泛的批评,被指责在申购与赎回上对基金业界过分纵容,没有及时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的监管。该事件差点导致美国共同基金的信任危机。
申购与赎回按其规模、基金组合结构特征及市场行情对基金净资产构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持有大量基金份额的部分持有人集中赎回,可能会影响和冲击开放式基金的资产状况,严重的话,可以迫使基金管理人改变原有的、稳定的、可预期的基金投资策略。目前我国开放式基金均取消单一持有人的持有上限,理论上来说,单一持有人可以持有按比例极高的基金份额。基于此,稳健的开放式基金投资者认为经不起“折腾”,可能不愿与资金“大鳄”为伴,更愿意选择持有人分散、基金规模变化稳定的开放式基金,从而实现稳健理财的投资目标。
目前,相当部分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倾向于由自己掌握资产配置权,而将具体的选股交给基金管理公司。而部分基金管理公司为迎合少数机构的需要,采取所谓“来去免费”的优惠待遇,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鼓励机构投资者频繁申购与赎回。我们担心在这一过程中,机构的过分频繁运作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在开放式基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与申购赎回混合,为某些机构的套利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提供便利。同时我们也担心投资运作与申购赎回过于紧密,会损害基金投资运作的专业性与独立性,特定机构可能影响基金的专业运作。
建议开放式基金应按月或按周披露申购与赎回数量,每月或每季度披露持有人的份额分布结构。例如按照“”分段公布持有人的数量、合计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可以不必披露前10大持有人的名字但应披露其持有的份额数量及比例。
(银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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